《湘声报》创刊于1987年,由政协湖南省委员会主管主办,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紧扣时代脉搏,立足湖南,面向全国,以服务政协工作、反映社情民意、传播政协声音、弘扬民主团结精神为宗旨,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、促进湖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作为湖南省政协的重要宣传平台,《湘声报》全面报道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履职动态,深入宣传人民政协的性质、地位和作用,系统解读政协履职成果,生动展现政协委员风采。报纸聚焦政协会议、专题协商、民主监督、参政议政、调研视察、提案办理等重点工作,及时传递政协声音,增强社会各界对人民政协制度的理解与认同。同时,报纸注重挖掘基层实践,反映群众关切,推动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,成为连接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重要信息通道。在内容建设上,坚持“权威性、思想性、可读性”相统一,开设要闻、政协动态、委员风采、社情民意、文史博览、文化副刊等多个特色版面,涵盖时政要闻、政策解读、理论探讨、民生观察、湖湘文化等多个领域。报纸注重深度报道与评论引导,推出了一批有深度、有温度、有影响力的专题策划和系列报道,在弘扬主旋律、传播正能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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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文稿整体文风须健康端正,不故作晦涩、不刻意标新立异到脱离大众认知,在保持个人创作特色的同时兼顾公共传播的通俗性与普适性。
2.严禁在文稿内植入商业推广、品牌宣传、隐性广告、产品种草及营销引流类内容,不得借投稿名义开展商业宣传、变相带货及软性推广。保持报刊内容纯粹公益性与公信力,杜绝各类商业软文混入来稿。
3.报社审稿只看重文稿本身质量与内容导向,不受人情委托、私下打招呼等外界因素干扰,坚守客观公正、以文取稿的审稿原则不变通。
4.稿件不得含有分裂国家、危害公共安全、破坏民族团结、违背法律法规的表述,不得宣扬封建迷信、邪教思想、低俗猎奇及暴力恐怖类不良内容。严格遵守新闻出版相关规定,坚守内容合规红线不动摇。
5.稿件内容避免使用过激、攻击性、诽谤性、侮辱性语言,不得恶意攻击他人、群体、机构,不得发表歧视性、偏见性言论,尊重他人、尊重社会,保持文明、理性的文字表达。
6.稿件内容需兼顾思想内涵与传播价值,既要有一定的深度与思考性,能够带给读者启发与感悟,又要符合报纸的传播定位,便于大众阅读与理解,避免过于小众、冷门、脱离大众生活的内容,让稿件能够真正发挥传递信息、抒发情感、启迪思想的作用,贴合报纸的办报宗旨与读者需求。
7.不得在文稿中过度渲染悲伤绝望、悲观厌世的情绪导向,不放大生活挫折与心理焦虑,多传递豁达从容、积极面对生活的人生态度与精神状态。
8.不得在文稿中片面否定传统文明、全盘推崇外来不良思潮,秉持辩证看待、取优弃劣的理性视角,传承优秀文脉、吸纳正向文明成果。
9.报社对录用稿件标题可根据版面需要进行优化调整、凝练改写,在不改变原文核心立意与主要内容的前提下做适配处理,作者应予以理解并配合版面整体编排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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